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,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”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更是将普惠金融纳入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顶层设计。在此背景下,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《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,更标志着我国普惠金融从“量的积累”向“质的跃升”迈出关键一步。这一方案聚焦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综合普惠金融体系的目标,为普惠金融的服务创新、风险防控、制度完善擘画了清晰蓝图。
“坚持普惠金融发展为了人民、依靠人民、成果由人民共享”,这一原则深刻诠释了金融工作的初心使命。《实施方案》直击当前普惠金融领域痛点——覆盖面不足、可得性不均、成本偏高,提出“保持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”“推动降低综合成本”等具体举措。浙江台州“小微金融改革试验区”的成功经验显示,通过数字化风控和信用体系建设,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可控制在1%以下,印证了普惠金融既能“普”得更广,也能“惠”得更实。普惠金融的“温度”,正体现在这些让百姓“贷得到、用得起、还得上”的细微改革中。
普惠金融是市场规律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”“统筹发展和安全”,为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。一方面,通过健全多层次服务体系、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,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;另一方面,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画像,既扩大覆盖范围,又守住风险底线。这种“普”与“惠”的辩证统一,在普惠保险领域尤为突出——浙江推出的“浙里惠民保”通过政府引导、商保承保、居民自愿参保,实现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提升30%,参保率达85%,成为“政府+市场”协同发力的典范。
《实施方案》突破传统以信贷为主的单一模式,首次提出“涵盖普惠金融服务、普惠信贷、普惠保险的综合普惠金融体系”。这种系统化思维契合经济发展新需求:在农村,需要“信贷+保险+期货”组合拳化解种植养殖风险;在城市,新市民群体既需创业贷款,也需住房、教育等消费金融服务。上海银行(601229)在陆家嘴论坛提及的“供应链金融+科创评估”模式,正是通过整合多元服务赋能小微科创企业。统计显示,建立综合服务体系的金融机构,客户黏性提高40%,风险识别效率提升25%,充分证明“综合化”是普惠金融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。
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终极目标,是成为促进共同富裕的“金融纽带”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将“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”纳入五年目标,这意味着金融服务需更多向欠发达地区、特殊群体倾斜。广西推出的“金穗惠农通”工程,通过移动支付服务点覆盖98%行政村,让偏远山区百姓足不出村享受金融服务;四川开展的“金融扶贫车间”模式,将信贷支持与技能培训结合,帮助脱贫人口年均增收1.2万元。这些创新实践表明,普惠金融通过提升社会公平、缩小发展差距,正在成为共同富裕的“加速器”。
当前,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,普惠金融既是稳住经济大盘的“压舱石”,更是激发市场活力的“催化剂”。社会各界更需凝聚共识,共同打造“金融向善”的普惠生态。唯有如此,才能让普惠金融真正成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“国之重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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